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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要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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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要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

目前山西省发布的《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要求:汾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指标达地表水Ⅴ类标准;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国考劣Ⅴ类断面控制单元范围内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均严格于国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行业排放标准。

目前,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指标分别为:50mg/L、5mg/L、0.5mg/L。依地表水V类标准,这三项主要指标分别为:40mg/L、2mg/L、0.4mg/L。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标准制订有关规定,地方标准可以严于国家标准。我省作为北方地区,降水南北空间分布不均、又多集中在夏秋季,造成冬春季汾河等河流普遍缺乏生态基流。特别是冬春季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企业排放入河的废水既是污染源又是河流水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的排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衡量仍是劣Ⅴ类。企业达标排放的污水入河后,因河道在冬春季无生态基流、无自然净化能力导致国考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只有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排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严格要求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才能确保河流达地表水Ⅴ类水质。

该负责人说,制定并即将出台《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水环境质量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进行有效衔接,把管理需求以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这是我省水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和创新,是破解我省企业排水达标、地表水水质不达标难题的重大举措,是走出行业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不匹配困局的必然选择。提高污水排放标准会增加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的运行成本。因此,我省目前只针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要求提标达地表水Ⅴ类标准,其他污染物仍执行一级A或行业排放标准,不搞一刀切,也不提更高要求,旨在体现精准治污,倒逼节水与工业清洁化改造,全面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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